近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發布吉林省202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具體通知如下:
關于發布吉林省202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
吉人社聯〔2024〕143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2024年度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計發基數分別為:長春市94231元/年、江源區84696元/年、農墾企業24918元/年,除上述地區之外的市(州)、縣(市、區)均為86142元/年。
二、計發基數用于企業職工、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
三、請各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按照本市(縣、區)2024年度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做好退休待遇核定工作。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12月18日
(來源: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