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及職工:
根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要求,按照“同城同政”原則,現將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作如下調整:
自2020年10月15日起,在長春市及所轄縣(市)、區購買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款總額的30%。
特此通知。
長春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本文來源:長春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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