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及職工:
根據《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城市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長府辦發[2020]35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在長春市及所轄縣(市)、區購買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款總額的30%。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10日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本文來源: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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